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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 一百零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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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春芳亲自送五娘子出门。
回正院时, 路过一排细叶油润、果实累累的桃树,忽然听到有人轻声唤她。
“七娘留步。”
一人拂开被拳头大的毛桃压得弯弯的树枝,从桃林后缓步踱出,半旧袍衫, 儒雅端正,眉宇之间一抹淡淡的书卷气。
似是早就料到孟云晖会来找自己,孟春芳脸上波澜不惊, 遣走丫鬟,只留下素清一人陪伴,“四哥。”
孟云晖微微一笑,“七娘怕我么?”
孟春芳想否认,但话到嘴边, 怎么都说不出口。
以前的孟云晖, 面容温和, 洒脱大方, 对谁都彬彬有礼,甚至可以称一句憨厚,族中子弟不论贫富贵贱,都乐于和他结交,并且隐隐以他为首。那时候孟春芳对这位少有才名的族兄欣赏有加, 听说他即将成为自己家的一份子时, 欣喜多过别扭。
现在呢?
迟钝如杨天保,也察觉出孟云晖和以前不一样了,昨天还偷偷和孟春芳嘀咕:“大舅哥深不可测, 我要是有什么地方得罪他,七娘千万记得提点我一二,不然我夜里睡不安稳呐!”
不止杨天保,其实孟十二也怕孟云晖,越怕,他越要强调自己的对孟云晖的恩情,越要故意欺负孟云晖,以此掩藏自己内心的恐惧。
现在的孟云晖依旧举止有礼,进退有度,但温和中透着疏冷,像一只在暗处等候猎物走进自己地盘的凶兽,看似慵懒,不见一丝杀机,暴起嗜血时才现出残暴面目。
每次和他说话时,孟春芳总觉得浑身发冷。
她下意识攥住掖在袖子里的绸手绢,“我有件事想问四哥,四哥肯对我说实话吗?”
孟云晖轻拢袍袖,淡淡瞥她一眼,“你放心,我不会对十二郎如何。”
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,不值得他记恨。
当然,将来也不值得他提携。
孟春芳摇摇头,“我想问的不是这个。”
她挥手让素清走远一些,“金家大郎想趁三娘回李家村探亲的时候劫走她,才会被金大小姐施以家法。当时他连人手都埋伏好了,幸亏金价大小姐提前赶到,才没酿成丑事。”
孟云晖眼神一黯,双手捏紧。
孟春芳接着道:“据我所知,金大小姐向李家求亲的时候,金家大郎对三娘并无绮思。为什么他早不动手,晚不动手,非要等三娘出嫁了,才跑来打三娘的主意?”
孟云晖眼睫低垂,默然不语。
孟春芳鼓起勇气,看向孟云晖,“是你,对不对?”
金雪松早年曾和孟云晖有过争执,之后他一直把孟云晖视作眼中钉。前一阵他不知从哪里打探到孟云晖的意中人是李绮节的秘闻,当即大喜,想通过羞辱李绮节,来达到报复孟云晖的目的。
从小娇生惯养的大家公子,哪管什么礼法规矩,想到能让孟云晖吃瘪,就发誓要把李绮节弄到手。
金蔷薇得知弟弟竟然敢打良家妇人的主意,对弟弟失望之极,狠心把珍爱如宝的弟弟打得皮开肉绽,并勒令他三个月之内不许踏出家门一步。
杨天保和金雪松交情不错,还去探望过他。
金雪松没有丝毫愧疚之心,只一个劲儿后悔当初金蔷薇逼他娶李绮节时,他竟然没答应下来,白白错过报复孟云晖的好机会。
孟春芳起先没有怀疑到孟云晖身上。
直到偶尔听下人提起,向来对自己要求严格、鲜少外出的孟云晖,有天竟然在外面逗留到天黑才回府,还差点被巡逻的士兵当成窃贼抓了,好在更夫认出他是杨家舅兄,一路亲自把他护送回杨府,他才能赶在门房落锁前进门。
那天,刚好是李绮节回家的日子,第二天,金雪松被打得下不来床。
“四哥能忍常人所不能忍,不论是五婶和五叔,还是我阿爷和阿娘,都不晓得你对三娘有意,估计李家两位叔伯也不知情。连我能知道,也只是因缘巧合之下恰好猜中的。四哥能把自己的心意瞒得那么深,瞒那么久,金家大郎并不是心细如发之人,怎么刚好那么巧,能打探到这么隐秘的事情?”
孟春芳冷笑一声,缓缓道,“只有一种可能,四哥知道金家大郎和天保、十二郎来往的真实目的,故意露出破绽,让金家大郎自己产生怀疑,然后费心去调查。”
孟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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