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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、第一百零四章 番外六 白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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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高脚杯。他把红酒倒上,想玩儿个浪漫,顺便灌醉亲夫以便得手。
唐铮那个大款拍出钱,给两位伴郎订了一个情侣豪华房,周遥随即就现,洗手间与卧室大床之间,没有墙,就是一扇透明大玻璃,一眼即全部看穿。
瞿嘉进去洗澡了,一回头,隔着玻璃看见周遥。
周遥也盯着瞿嘉。
瞿嘉用口型吐槽了一句,这什么品味的情/趣房间,马桶也一眼就能看得见啊,周遥你这么喜欢看吗。
三下两下脱了衣服,打开淋浴喷头,水“轰”得一下,溅湿了瞿嘉的脸和胸膛,溅湿了玻璃门。
周遥当场就不能忍了,一言不冲进淋浴间,去qiang暴他的男朋友。
他穿着衣服跑进去的,水花喷射着几乎溅到房间大床上,红酒还没喝,人已经醉得要飞升了……
周遥把瞿嘉按在湿润的马赛克墙壁上,亲密地贴着。瞿嘉一笑,没有别扭或者废话,把推推搡搡欲拒还迎的前/戏过程都免了,让他舒舒服服地就得手了,爽透他了。
婚礼在白色教堂里举行,周围点缀了许多圣洁的百合和绣球。
音乐声浸在风中轻轻飘过,没有高朋满座,没有欢呼的人群与漫天桃红花雨,身后只有化妆师和摄影师,微笑着不出声地观礼。
唐铮也穿了一身很帅的黑色西装,身材挺拔,右手肘弯过来,叶晓白就挽上去。
周遥和瞿嘉站在后面,周遥突然也抬起右手摆了姿势,把胳膊肘塞给瞿嘉,示意。
瞿嘉笑他一下,没说话,挽住了他。
他们一路跟随新人夫妇。教堂里通往神的旨意的这条路,他两人也正经端庄地走了一遍。四周碧树与白花相间,美得就像天堂。
牧师引导新人念结婚誓言,交换事先买好的戒指,新郎吻他的新娘。
叶晓白回头一笑,心思细腻,突然对牧师说:“刚才念的那些誓词,可以为他们两个再念一遍吗?”
从今往后,无论是好是坏,是喜是悲,是富贵是贫穷,是成功是失败,我会支持你,爱护你,与你同甘共苦,携手美满人生,并始终对你忠贞不二,与你白头偕老。
牧师笑着看看周遥和瞿嘉,心领神会,点点头,就一句一句地,教两位同穿西装的年轻男士把这段誓言念了一遍,
牧师把教科书式的台词都念完了,轻咳了一声,欠身低声问:“你们这伙人还有富余的戒指吗?”
唐铮还没说话,周遥和瞿嘉不约而同地低头掏兜。
他俩表情都是紧张而急迫的,沉默着,手指都在抖。周遥差点儿把他精心准备的蓝色天鹅绒小盒子掉到地上,还是唐铮眼明手快,在身后帮他捞住!
周遥瞒着瞿嘉,临行前在洛杉矶的珠宝店买了戒指。
瞿嘉瞒着周遥,临行前在北京的店也买了戒指。
心有灵犀,买到差不多的颜色款式,都是白金素色指环,觉着对方会喜欢吧。
他们相互看着,痴痴地笑出来,把自己买的指环给亲夫戴到手指上。
他们两人不会拿到结婚证书,双方家长亦无法前来见证今日场面,在将来很长一段岁月里,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宣誓。但他们确实念过了这份誓言,看着对方的眼,做出了忠诚白的承诺。
牧师也笑咪咪的:“you to may have kissed eanet today the fee1ing i kissa promise. ”
“no the best man net kiss the other best man.”
唐铮就听懂最后这一句,赶忙抬手招呼摄影师,快快,别漏拍了重要镜头啊。叶晓白笑着翻译:“现在伴郎可以亲伴郎了。”
瞿嘉其实连这句都没听正确,他理解的意思是,现在,这个最帅最棒的男人,可以亲另一个最帅最棒的男人了。
周遥笑着捉住他脸,凑上嘴来,瞿嘉也伸开手掌捧住周遥的脸,他们第一千次地亲吻对方。
吻完一低头,手里被新娘塞了一束捧花。
瞿嘉顺手举了捧花送给周遥。
周遥就笑得像个英俊的小男孩,然后伸开手掌抹脸和眼睛。
转过身时,唐铮用力一拍周遥的后肩,再指瞿嘉:“晚上回去狠狠地睡他!”
周遥脸上就是狂喜之后的呆滞和花痴表情:“昨晚我已经睡过他了。”
瞿嘉侧过头来,亲了周遥眼角湿润的地方,小声说:“今晚是我的,以后不让遥遥再流眼泪了。”
……
这是周遥和瞿嘉相识的第十五年。岁月不思悔改,彼此没有辜负。
他们二人皆如此幸运,在年少轻狂的时候都不曾错爱。
少年夫夫,结之情,在最好的年华相遇,再用一生相守。
那年冬天,有一个漂亮非凡的男孩,穿得乖巧整齐,沿着他命运的轨迹,流浪到胡同口。而另一个沉默孤独的男孩,早已站在房檐下的雪地里,在这里等了很久,等待两人相识的一刻。
——《浪子》·全文完——
作者有话要说: 全文结束,感谢所有追文的读者,感谢你们喜欢嘉嘉和遥遥,唐铮与晓白。一段关于青春与时光的回忆,在他们每人最好的年华,不曾辜负,真情无悔。
新文题材和时间尚未确定,关于本文将来额外的番外或出版相关,请多关注我的微博香小陌的护国寺小吃摊,请收藏我的晋江专栏,我们下篇文再见吧。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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